男网友在《爆废公社》贴出自己被开单的原因,「车辆行经国道3号公路南向102.2公里路段外侧车道,为本大队执勤员警以雷射测速照相系统采证行速为82公里(测距121.1公尺),依据前述规定,应与前车保持41公尺以上之行车安全距离」,因而吞了一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罚单,表示相当的呕!
然而底下不少网友先是留言酸他,「开这么慢还被开未保持安全距离,你在逼车吗?」、「po上来讨骂?」、「拍全部阿 你是逼车还是怎样?」。
此时就有网友跳出来要大家注意「原PO是开在外侧车道!」并分析依照外侧车道最低限速60公里而言,开82公里不违规,而且也不算慢!质疑是前方有乌龟车,导致自己未与前车距离41公尺以上之行车距离。
有网友也心有戚戚焉认为「在台湾你前面弄出安全距离=你就是路队长,然后就一台又一台的车卡进你的安全距离,你只好再拉出安全距离,然后就不断的重复再重复,最后你就被开一张外侧车道时速未达60的龟速罚单!」
不过也有人认为撇开车速问题,国道的安全距离确实是许多肇事的主因,并举出数据「去年国道A1类事故45%是追撞,其中分心、未保持安全距离是主因」,要原PO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也只能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