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规自今年3月31日上路,针对屡次酒驾或拒测违规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在10年内第2次累犯,驾驶机车处罚锾9万元、驾驶汽车处罚锾12万元,酒驾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处罚锾金额加罚9万元,拒测第2次者处罚锾36万,拒测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处罚锾金额加罚18万,并得公布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规事实,并吊销驾驶执照3年及参加道安讲习,另处分吊扣该汽机车牌照2年。
台北市今年第8次公告酒驾累犯名单计有8名,分别计有累犯3次1名及累犯2次7名;其中累犯3次者,裁决所指出,郭君第1次酒驾在2019年11月13日驾驶机车在本市忠孝桥遭拦停,第2次酒驾于2020年10月2日驾驶机车在忠孝西路遭拦停,第三次则是今年4月10日驾驶汽车在本市环河南路被警方拦下开单(酒测值0.32)。
累犯名单也首见女性,裁决所表示,吴君第1次酒驾于110年9月25日驾驶汽车在新北市中和区中兴街遭拦停,复于111年4月4日驾驶机车在本市万大路被警方拦下开单(酒测值1.16)。
裁决所表示,今年累计已公布8次酒驾累犯名单计23名,年龄介于18-60岁,主要年龄分布在41-59岁(78%);其中22名男性(96%),1名女性(4%);驾驶机车酒驾12件(52%),驾驶汽车酒驾11件(48%);累计罚锾收缴167万元,最高21万元。
裁决所提醒,如酒测值达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险罪,警方可依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