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变组副组长罗一钧说明,10/3为止,疫情以来共有3万0110位通报重复感染病例,其中2.1%(635例)属于通报日30天内有重复感染通报,先前不符合原则,但经过医师通报、资料补充,经研判算重复感染,依此比例推估,30日内重复感染人不多、占2.1%左右,放宽定义可能会高一点点,不过占每天确诊人数不多。
他说14天内目前不太认定为重复感染,专家会议讨论过,世界上对重复感染定义有些国家都有做放宽,但都是放行到跟我们之前1个月左右定义为准,放宽到14天只有我们,目前定义是世界上相关最宽,透过与医界沟通回馈来做后续处理。
公布通报条件修订,针对新冠肺炎重复感染,医疗应变组副组长罗一钧表示,6月底报告过重复感染条件,经专家会议,与上次确诊距离一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符合特定条件可重复感染通报确诊。
经3个月多来的实行,接到医界、基层反映,还是会有特别个案,在未满28天内出现重复感染的病症、检验结果佐证下还是有重复感染的情形,加上8月中来面临BA.5不同变异株,可能导致先前感染BA.2的人又重复感染BA.5。
9月份经专家会议讨论、共识,9/30发文放宽重复感染的定义到14天,具发病日或采检日14天至3个月内有出现症状恶化,如慢性症状恶化、发烧、新呼吸道症况都算,原本设定快筛阳、PCR阳性CT值小于27这是没做调整,通报部分也于以简化,医生通报有勾选疑似重复感染个案项目,通报后系统研判为确诊,不用经区管中心这一层的研判,可立刻展开防疫措施、医疗处置如给药。
3个月以上重复感染,先前快筛阳、PCR阳性中,PCR有卡一个条件CT值小于30,经一线人员反映,一开始位输入、无法快速取得,经专家会议讨论CT值在这版取消,只要PCR阳性、不论CT值,3个月以上感染原则上都视为新确诊个案,但如果医师评估,个案PCR阳性非新个案,阴阴阳阳、伪阳性,医生可以透过程序排除确诊,该笔被注销,可撤除相关隔离,可让重复感染的网撒更广。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3)日表示,为因应国内疫情变化及防治实务之需,经咨询专家,修订「COVID-19重复感染(reinfection)定义及个案处置原则」如下:
一、COVID-19重复感染定义及处置:
(一)距前一次发病日或采检日14天起至3个月内,如原慢性症状恶化、或出现发烧或有新呼吸道症状,且SARS-CoV-2 RT-PCR检验阳性且Ct值<27或抗原/核酸快筛阳性,并经临床医师诊断为「重复感染」者。此对象经通报后即依现行确诊病例处理原则,启动相关防疫措施及医疗处置。
(二)距前一次发病日或采检日3个月以上,SARS-CoV-2 RT-PCR检验阳性或抗原/核酸快筛阳性者,原则视为新感染个案,依现行确诊病例处理原则,启动相关防疫措施及医疗处置。惟此类对像如经医师综合评估(例如目前有无疑似症状、接触史、旅游史、快筛检验结果、SARS-CoV-2 RT-PCR 检验结果阳性惟Ct值≥30等)非属新感染个案,则排除确诊。
二、距前一次发病日起14天内,SARS-CoV-2 RT-PCR检验阳性或抗原/核酸快筛阳性者,原则视为同一病程。
三、重复感染个案如有采集PCR阳性检体,卫生单位或临床医师可评估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进行基因定序,以持续国内监测SARS-CoV-2变异株流行现况。
四、为促进用药时效,重复感染个案于研判确定后,可由诊断之临床医师迳行依专业用药,惟若临床医师、卫生机关或各区传染病防治网区之正、副指挥官对于用药时机有疑义时,可依网区指挥官指示修正。
指挥中心表示,前述事项及医疗院所通报流程等已于今(2022)年9月30日函知各地方政府卫生局转辖区医疗院所办理,相关防治措施亦将视国内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确保国内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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