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变组副组长罗一钧指出,自主防疫期间,应避免医院探病陪病,但有数种例外,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实施手术、侵入性检查或治疗等,须由家属陪同或依法规须家属亲自签署同意书或文件;急诊、加护病房或安宁病房等特殊单位,因应病人病情说明需要,病人病情恶化或病危探视,以及其他无法涵盖到的特殊原因,需经医疗机构同意。
就医方面,罗一钧指出,非急迫性、必要性之医疗或检查,建议以延后为原则,自主防疫期间之医疗或检查,建议由医师依病人治疗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等,综合考量延迟该等医疗或检查及疾病传播风险后决定。
医疗照护工作人员返台后,罗一钧指出,若医事人员仍在自主防疫期间,可以返回工作岗位,但建议于回工作前进行1次家用快筛,且于自主防疫期间,每1至2日于上班前进行1次家用快筛。
指挥中心说明调整自主防疫期间相关医疗防疫措施如下:
一、探病管制: 自主防疫期间勿至医院探病。但符合以下例外情形时,得经医疗机构评估同意,出具探视当日采检之自费家用快筛阴性证明后前往探病:(1)病人实施手术、侵入性检查或治疗等,须由家属陪同,或依法规须家属亲自签署同意书或文件;(2)急诊、加护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单位,因应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3)病人病情恶化或病危探视;(4)其他特殊原因,经评估有探病必要且经医疗机构同意。
二、陪病管制: 自主防疫期间勿至医院陪病。但符合「病人有特殊照顾需求(如:须有照顾者陪同之幼童或生活无法自理等),且经医疗机构同意」之例外情形时,得经医疗机构评估同意,于入院陪病当日执行家用快筛阴性后陪病;陪病期间每日执行家用快筛至自主防疫期满,并提供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1名公费筛检。
三、医疗照护感染管制: 自主防疫期间之医疗或检查,建议由医师依病人治疗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等,综合考量延迟该等医疗或检查及疾病传播风险后决定;非急迫性、必要性之医疗或检查,建议以延后为原则。
四、医疗照护工作人员返回工作建议: 于自主防疫期间返回工作者,建议于返回工作前进行1次公费家用快筛,且于自主防疫期间,每1至2日于上班前进行1次公费家用快筛;医疗机构得依传播风险及工作性质等评估调整筛检频率。
挥中心吁请民众务必遵守自主防疫期间各项防疫措施,并请地方政府及医疗机构落实执行,以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指挥中心将视疫情发展滚动式修正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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