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过去以各项名义将原民土地收编公有,但有些却是长年荒置并未善用,台东县政府近年依《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原住民保留地为保障原住民生计,推行原住民行政所保留的原有山地保留地及经依规定划编,增编供原住民使用之保留地。而在申请案件审查上,除须了解传统土地惯习外,更应具有专业知识、服务理念、工作方法,并熟谙基本法观念,才能协助原住民族人合理取得土地。
台东县府原民处指出,自3年前发布《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取消原住民保留地等待5年期的限制,目前台东县15乡镇市公所依修正条文,积极办理原住民保留地权利回复案件,累积办理计7276笔、面积已超过1500公顷。
为加速解决东海岸长滨、成功、东河等3乡镇增划编原保地作业,县府特别在今年规划办理东海岸3乡镇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加速推动专案执行计划,由县府主动协调公所、地政事务所、国有财产署、林务局等机关作业流程大幅缩短民众等待时程,加速办理流程,期使东海岸族人能早日取得权利回复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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