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副署长庄人祥说明,11/14至今,再新增6例流感重症个案,包括1例男性、5例女性,年龄介于10多岁至80多岁,其中2人年纪较轻,为10多岁与30多岁,5例感染H3N2及1例感染H1N1,且均未接种本流感季疫苗,其中4例具潜在病史,年龄分别为1例50多岁、1例70多岁及2例80多岁;本流感季累计9例流感并发重症确定病例。
目前流感公费药剂适用族群包括「流感并发重症」通报病例、「新型A型流感」通报病例、孕妇经评估需及时用药者、未满5岁及 65 岁以上类流感患者、确诊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诊待床)病患、具重大伤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流感高风险慢性疾病类流感患者、肥胖类流感患者(BMI≧30)等7类族群。
疾管署表示,为因应2022-2023年流感季流感流行高峰期防疫需求,经传染病防治咨询会-流感防治组委员讨论决议,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公费药剂)使用条件,增列「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为使用对象。
此外,疾管署提醒,临床医师需提高警觉,加强询问病患之旅游史与接触史,如符合通报流感并发重症病例定义应尽速通报。此外,对于符合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用药条件之民众,应及早给药,以减少疾病传播及重症与死亡的发生。
疾管署说明,目前公费药剂配置于各县市卫生局规划全国约4000家合约医疗机构,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易克冒及瑞乐沙等,目前储备量约372万人份,占全人口15.9%,考量今年流感可能与新冠肺炎共同流行,若民众有类流感症状,可先用新冠肺炎家用快筛辅助检测,出现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危险征兆时,应尽速就医。
不过疾管署提醒,由于目前流感抗病毒药剂未列入健保给付项目,公费用药治疗时机及必要性,仍由医师依病患状况及临床专业决定,且医师若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倘经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
依疫情监测资料显示,国内类流感门急诊就诊人次上升后近3周下降,仍高于2020年及2021年同期;流感并发重症通报近期略升,惟尚处低点,2022-2023年流感季累计9例重症病例(其中2例死亡),8例H3N2、1例H1N1。
近期多种呼吸道病毒于社区流行,综合实验室监测资料,自9月下旬起呼吸道融合病毒、副流感病毒及流感病毒活动度增加,近2周RSV阳性数虽有下降,惟仍高,流感病毒以A型为主,合约实验室分离以H3N2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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