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修法预计分2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因应特别条例在明年6月30日届期,现行传染病防治法内没有相对应条文,所以需要修法衔接,让未来紧急采购疫苗、快筛等防疫物资有法源依据;第二阶段处理隔离检疫相关措施,让政府可因应疫情变化弹性调整隔离管制措施。
卫福部部长薛瑞元今日上午出席健保署「健保医疗资讯云端查询系统标竿学习分享会」,会前受访表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通报定义是否调整,这部分由指挥中心做决定;至于传染病防治法修法,疾病管制署昨已讨论,这几天会整理出一些比较急迫性问题向他报告,政策方向需做决定,他会负起责任提供意见。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王必胜昨说,口罩第一阶段松绑12月1日上路,接下来将优先讨论新冠肺炎通报定义调整,参考国外,考虑是否以高风险、中重症再通报,虽牵涉作业程序改变,但是最优先事项,而新冠肺炎法定传染病等级自第五类改第四类,要看国内外疫情趋势,目前WHO(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紧急公共卫生事件也都在持续中。
至于指挥中心降级或解散,王必胜提出2大条件,包括「疫情流感化」、「工作常态化」,指挥中心会向行政院报告,最终由政院决定,他个人非常期待这一天到来,因指挥中心降级、解散代表可以常态化应对这些事,时间点要看趋势、看疫情,这无法提前预估,国外也是一样,还无法确定时间,条件到了就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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