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表示,今年5月4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公布后,微型电动二轮车自11月30日起强制挂牌纳管,车辆需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并投保强制险,且14岁以上才能骑乘,不得载人并应佩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
新法规上路,市府提醒微型电动二轮车所有人应注意以下事项,避免荷包失血。首先,应向产物保险公司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未投保者,无法办理登记换照或发照;若已领牌照,未续保且继续于道路行驶,将注销牌照。
其次,车辆审验合格应向监理单位登记、领用、悬挂牌照,违者处1200元至3600元罚锾;施行日前已审验合格且黏贴标章的车辆,应于两年内登记领用挂牌,否则逾期也是会被处1200元至3600元罚锾,并禁止行驶。最后,未满14岁者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处驾驶人600元至1200元罚锾,并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另外,驾驶人要留意行驶速率不得超过25公里、不能擅自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牌照不能无法辨认、不可酒驾、毒驾或拒检,以及禁止载人、要停让视障者及行人优先通行、要戴安全帽,违规者不仅会被处罚锾,还会影响交通安全。
新竹市监理站针对本市微型电动二轮车使用中车辆,贴心提供30台以上预约到点领牌服务,洽询电话03-5327101转分机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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