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在本月初与线上学习平台「Hahow」合作,将自己过往2年接受100多个小时的心理咨商经验,化为约150分钟的「理科太太的咨商笔记-从自我觉察到自我疗愈」课程贩售,并预计在明(2023)年2月14日开课,但她在官网写道:「我不是心理师不能帮你咨商,但我在咨商室的另一头和自己搏斗了100多个小时,我想以学姊的身分,分享我的笔记,陪你走过这一段。」
不只提供线上课程,理科太太的这堂课程,还有5项课后练习,她也在文案中提到,若民众有心理咨商的需求,建议还是寻求专业咨商心理师协助,并强调这是以分享理科太太的咨商与实践经验为主,同时她也成立仅供购课学生参加的私密社团,在当中练习、交流。
虽理科太太有注明自己非咨商心理师,也提到会邀请她的咨商心理师加入课程,北市卫生局心理卫生科技正黄思维坦言,是否有具体违法事实目前还不能讲,但观感不是太好,而黄思维今天上午接受媒体电话联访,也被问到课程中的课后练习若由理科太太亲自回复,是否违反法规?
黄思维说,若理科太太与民众在网路上互动、又涉及咨商医疗行为,经搜证认定属实,就违反《心理师法》。黄思维接著补充,这当中涉及理科太太、咨商心理师与网站方,在相关罚则上各有不同,但若有违法事实,则会要求将该课程下架。
首先是针对理科太太本身,黄思维说,依据《心理师法》第42条,未取得临床心理师或咨商心理师资格,擅自执行临床心理师或咨商心理师业务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而咨商心理师若在平台上提供咨商行为、类似「隔空抓药」的行为,黄思维则说,根据《心理师法》第10条规范,「心理师执业以一处为限,并应在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所、心理咨商所或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可之机构为之。但机构间之支援或经事先报准者,不在此限。」但若违法,则可罚1万以上、5万以下罚锾。
至于网站方面,则要检视是否出现类似名称,黄思维则以《心理师法》第22条之2,「非心理治疗所或心理咨商所,不得使用心理治疗所、心理咨商所或类似之名称。」说明,若违法则可罚3万以上、15万以下罚锾。
另外,北市卫生局心理卫生科科长陈小燕补充,若民众有情绪问题,建议应求助专业的咨商心理师,协助走出情绪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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