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表示,对于《公视法》修法进程认知上有一点落差,而且搭配文化部回应资料,公视基金会说已组成修法小组,却在董监事会再弄一个,这是第一现场执行的人的观点。

吴思瑶表示,对此胡元辉说,明年1、2月间会送一个版本给文化部(一个建议书),文化部则回复,已经提了公共电视法到行政院,那到底文化部版本有没有涉及TAIWAN+的财源、法律的授权,还是原本只有董监事席次的部分?

此外,吴思瑶直言,这会让人担心期程,因为如果1、2月再送文化部,后再送行政院,行政院再到立法院,下会期看来是不可能完成修法。

胡元辉回应,公视法的修法建议书是提供参考,事实上也都了解大概文化部作业进度,同时希望在下个会期尽快能够审议,所以那个修法建议书是基于这个董事会成立之后,大家关切公视法的议题,所以希望提供给委员们修法参考。

文化部长李永得则表示,公视法的部分,与公视提的建议书,这是两件事情,文化部去年就已经提出来,主要解决比较迫切的问题,第一个是董监事的同意门槛;第二是国际影音传播的,甚至包括族群电视台,客家电视台其实还没有法律上的位置,还没有公视法律上的位置,同时解决这个问题。

李永得说,另外一个重点就是打破公共电视经费上限、天花板的问题,变成9亿是地板、不是天花板,现在已经在行政院了。文化部先做这三点比较急迫的,至于公视新的董事会有甚么建议,也许可以列第二阶段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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