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长钟鸣时表示,北北基计程车现行运价是从104年10月1日核定实施,为合理反映计程车营运成本,包括司机薪资、燃油、车辆折旧及维修等,这次调整后运价起程由70元调整为85元、延滞时间计算基准为车速每小时5公里以下,由累计每80秒5元调整为每60秒5元,其余运价项目不变,让计程车争取更多短程客源,以及避免增加消费者负担。
交通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林诗钦并指出,另春节加成运价则核定以国定春节连假起始日往前加3天至春节连假最后一日止,每趟次加收30元,并于112年春节开始实施,即自112年1月17日至1月29日止共13天。
至于计程车公会提案台风豪雨假期间加价,惟考量到台风豪雨民众外出的安全及衍生北北基倘未同步停班停课的争议,故审定不采行。
交通局表示,这次运价调整因涉及计费表改表作业,所以订于112年4月1日(星期六)零时起施行新运价收费;若是来不及在112年4月1日前完成修改计费表的计程车,则仍须依照旧运价按表收费。另外,淡水地区依照新运价加收15元(即于淡水地区上车,维持起程运价100元);瑞芳及乌来地区固定路线运价同主运价加收15元。
交通局并提醒民众在搭车时,如对计程车收费有任何疑问,可记下车牌号码及搭车时间、地点等资料向交通局洽询;另外也呼吁计程车驾驶朋友尽速办理计费表改表作业,并确实依规定按表收费,切勿超收车资,违者经查证属实将依公路法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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