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林智群在粉丝页上揭露,当年博客来创办人被踢走的黑幕,他写道:「其实博客来不是某集团创办的。为什么我知道?因为我在n年前跟创办人有几面之缘(不熟)。博客来本来从地下室起家,搞起来后,想扩大营业,需要资金,人家就介绍某集团给他,他同意让该集团增资入股(操作细节没问),然后过几年,创办人就被扫地出门了。」
其他网友看了以后也纷纷说「难怪会这样对员工」、「我也认识算有交情,贝尔实验室出生的学霸,他的故事很有趣,他说他已经释怀,他比较适合学界,个性在商界不太适合」、「跟集团合作?成长快,可能也被『踢走』得更快」、「 养、套、杀,中国那一套,发挥的淋漓尽致」、「类似贾伯斯的状态,但没有贾伯斯的结果」、「那个创办人后来自己开了另一家网路书店」、「《读册》就是原创办人开的,大家可以多支持」、「当年创办人还在的时候,我刚好在那边打工,的确感受到作风的不同。一个是以利益为优先,一个是真的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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