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读修正通过《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除禁止电子烟,也加管加热烟及载具,烟品警示图文比例则增至50%。
此外,禁烟年龄也将从18岁提高至20岁,并将禁烟场所扩大至各级学校、托儿所等,不过目前许多大学的校园内仍设有吸烟区,若要全面禁止恐是项难题。
根据教育部统计,目前148所大专校院中,仅76校(51%)为无烟校园,并将烟害防制列入必办议题。教育部指出,大专校院全面禁烟规定,将由行政院订定施行日期。
台湾青年民主协会(青民协)指出,修法后校园被全面纳入禁烟场所,却未有任何吸烟区的排除条款,「立法过于颟顸」,压缩吸烟者合理吸烟空间,执行上将会遇到问题。
青民协举例,现如清华大学、中央大学、中正大学、东吴大学等,为保障吸烟者权利、不影响他人,皆设置吸烟区,而各大专院校原设有的吸烟区接下来是否自动失效?呼吁卫福部及教育部更明确说明。
教育部因应修法提4配套
因应烟害防制法三读通过,教育部也提出4大配套措施,包括:
(一)召开大专校院无烟校园工作会议
(二)成立学者专家辅导咨询小组,研拟无烟校园策略
(三)修正大专校院烟害防制工作指引
(四)持续补助大专校院健康促进计划
青民协提到,虽民法下修到18岁成年,但成年年龄与抽烟年龄不一致势必造成混淆,呼吁卫福部加强宣导,以免造成第一线店员贩卖烟品时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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