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表示,于1月31日接获个资外泄消息,第一时间即洽iRent说明缘由,并于2月2日发文要求iRent说明后续处理情形,2月4日至iRent实地访查,而经iRent查复,暂存资料库因未适当阻挡外部连线,导致资料库可能遭外部专业资讯人员使用特定工具及技巧进入,并查询近3个月的会员异动资料,所有曾涉潜在风险用户约40.01万名。

此外,交通局指出,iRent未采适当安全措施致个人资料泄漏,经交通部公路总局2月9日认定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7条规定,并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8条规定处罚,交通局则认iRent未善尽管理之责,情节重大,依违反《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第9、14条规定,处以9万元罚锾并限期改善。

交通局提醒,民众如认有因该事件受相关损害,除可洽iRent了解相关情形,亦可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章损害赔偿及团体诉讼规定主张,交通局亦可协助转请交通部公路总局协处。

另如系因消费关系所衍生个资泄漏的损害赔偿请求,亦可透过《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争议申诉、调解程序途径处理。

而公总今表示,iRent未依法保障会员个资安全,且未订定完整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届期仍未改正发生外泄风险之个资笔数达40万笔,情节重大,依法最高罚锾新台币20万元。业者须于并于28日前提送完整改正佐证资料,倘后续查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情事,将按次处以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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