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表示,自2021年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企业启动居家工作等分流或居家防疫措施,改变劳工工作型态,也衍生许多劳资争议与陈情案件,如居家办公降低劳动条件、居家工作时间未明确纪录、劳工非工作时间仍被交付工作无法申请加班、下班时间无法充分休息等。
劳动局说明,为了解企业实施居家工作情形,日前针对912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有75%事业单位认为劳工差勤管理确实有困难,主要理由为难以掌握劳工实际工作情形、劳工不熟悉新的差勤记录方式导致出勤纪录阙漏等。
此外,另有100家以上企业表示,疫情降级后仍会保留居家办公的型态。
除问卷调查,劳动局针对848家事业单位进行辅导,发现有约3成的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办公时,未达法令标准,主要问题有未依法记录工作时间至分钟142家、未依法给付延长工时工资51家,及未依法置备出勤纪录37家。
经过后续追踪检查,仍有36家事业单位未见改善而受罚,总裁罚金额达303万元。
劳动局长高宝华指出,居家工作新劳务型态产生诸多劳动问题,建立相关劳动权益保障与观念十分重要,因此催生「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属行政指导性质。
高宝华强调,指导原则有14项条文、7大重点,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首先要重视劳动权益不得损害、劳资协商书面约定、建立工时回报机制,同时培养尊重劳工离线权益、重视居家工作安全的观念,最后设置申诉处理机制、提供必要设施补助,可以让居家工作管理更为顺遂。
劳动局另设计「自主检核表」,设立25项检核项目,雇主可以自我评估,如符合标准未达15项者,有高度劳资争议的风险,建议要立即修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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