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统计,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自越南输入的「其他活、生鲜或冷藏牡蛎(蚝、蚵)」共计624批,其中2批边境检验不合格,均依规定退运或销毁,并针对不合格之个别业者输入越南牡蛎产品提高抽验机率。
依据「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无机砷于贝类(不含壳)限量为0.5 mg/kg,而这2批边境查验不合格的越南进口牡蛎,1批3,060公斤,检出无机砷2.7 mg/kg,另1批3,726公斤,检出无机砷1.3 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规定。
食药署简任技正吴宗熹指出,越南进口牡蛎2018年边境报验25批,2019年119批,2020年897批,2021年902批,2022年1414批,2023年1月到4月报验624批。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林旭阳表示,2018年至今,越南进口牡蛎总计19批不合格,其中诺罗病毒14件、重金属4件、A肝病毒1件,全数依规定退运或销毁;食药署已从2022年1月开始加强越南进口牡蛎加强边境查验,从一般抽批比例2~10%,提高到加强抽批20~50%,今年若再检出1件不合格,将采取逐批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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