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性骚案发生在2019年,高雄市府某局处苏姓男主任被女下属控诉性骚扰,曾藉讨论工作时试图想把她拉靠近一点,还传讯「只要我们没有界限,任何事都可以做到」、「我只在乎你!」、「新丝袜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妳的新丝袜」
女下属不堪其扰,爆瘦睡不著,提告刑事、并民事求偿53万余元,2022年11月16日桥头地院审理判苏男须赔偿15万余元。苏男不服上诉,今年3月31是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驳回上诉,不得上诉,全案定谳。
据一审判决指出,2019年12月间苏男常传讯人妻下属「下周看到美美的你」、「底下我也会像大哥哥,多照顾、多提携你的!」、「大家私底下都知道我对你特别好」、「…我只在乎你啊」、「只要我们没有界限,任何事都可以做到」、「为了你,我也愿意改变的」、「前胸贴后背,从前面、从后面看,都一样」、「看你最近又瘦那么多,我真的很挂念!」。苏见人妻穿新衣,还露骨传讯:「Wow!穿新衣服&新丝袜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你的新丝袜…沾喜气!」还邀功说帮人妻下属分数打得超高。
人妻不堪其扰,无奈地回他「我没有能力,而且也不想要主任对我特别好」、「那请主任把我异动到别科室」、「只是主任一直碎念,头很炸」,试图要让苏男了解到她已经感受到冒犯和困扰,让她在工作上陷入敌意环境,但苏男不为所动,甚至还在会议室把她拉向自己靠近。
人妻部属不堪其扰,影响到睡眠和家庭生活,甚至到最后必须到身心科就诊,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和适应障碍症,决定提出性骚扰申诉。
高市府调查后,认性骚扰事件成立,不过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性骚扰,检方也将苏男不起诉。
苏男被告辩称,传送讯息的用意是向部属表达关心,并非性骚扰言语,也未对她有肢体接触。
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人妻所提事证无法证明苏男在会议室有触碰拉扯他,但传讯部分已经构成性骚扰,审酌两造都是硕士学历、资力与加害程度,判决苏男须赔偿15万4430元。
高市府表示,2019年该局局长在女员工申诉前一耳闻此事,就先将苏男调离非主管职,调查确认后,就记过一次,社会局并开罚1万元。苏男在今年2月申请退休,6月5日正式生效。该局主管在事发后有持续关怀女员工,女员工在加害人败诉后,也逐渐恢复正常,目前仍在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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