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司副司长蔡书彬表示,停车场法第27条之1已于2022年底修正增订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充电专用停车位及其充电设施,目前已研拟设置管理办法草案。

各县市政府的公有路外公共停车场之充电专用停车位数量,应达辖区内公共停车位总数之2%以上,参考欧盟建议车桩比10比1,需达当地电动小客车登记数量之10%。

民营部分要求较低,路外公共停车场之电动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则应占停车位总数的1%以上,但蔡书彬也强调「四舍五入」不见得要达到100个停车位才有1个充电专用停车位,50个以上就可设置1个。

蔡书彬说明,统计至2023年第一季,全国公共充电设施已设置慢充桩6,028枪、快充桩1,724枪,已达2024年10月电动小客车设置公共充电桩目标数量,显见进度超前。

为加速推动公共充电桩设置,交通部透过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特别预算编列9.7亿元,预计于2023至2024年间补助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属机关建置公共充电桩慢充4,000枪、快充400枪,优先设置于公共停车场及交通运输节点,并依各县市所属财力级次办理补助。

慢充每枪最高补助8万元,快充每枪最高补助200万元,截至2023年6/9止,已有新竹市及连江县政府向交通部公路总局申请补助。

蔡书彬强调,会以总数看待,单一停车场可能受到限制等,可以「辖区」达标即可。另外,草案中,搭配换发停车场登记证日期,给予业者2年缓冲期座建置,未达标,经地方主管机关命限改,不改可命停止营业一部或全部,甚至可废止营业登记;若是新的停车场未来领证时就要达到比例。

至充电停车费是否有上限,是否随电价上涨浮动?交通部强调,草案规定收费基准、方式是由业者拟定,报给主管机关备查,跟民营相同都是市场机制,收贵了大家就不去了。

各县市收费不一样,以台北市公共停车场为例,一般汽车每小时停车40元,若是电动车专用停车,因有车牌辨识、车挡起降等装置,每小时加收10元(等于1小时50元),若电动车充饱还不开走每小时加20元(等于1小时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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