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沙滩车活动集中在花莲盐寮、三栈溪海边,上百辆沙滩车长时间在海边行驶,改变海岸风貌,穿梭在保安林、乡间小路影响生态栖地、附近居民行驶安全等,且部分业者在沙滩放置拍照用的装置艺术等,引起环团及在地居民不满。
花莲县府依照中央发布沙滩车管理指引,回归各场地(域)主管机关,采因地制宜并依其法规管理,昨天由副县长颜新章邀集交通部观光局东管处、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花莲林管处、新城警分局及海巡署第一二岸巡队等单位召开防制沙滩车活动分工会议。
会中决议,花莲境内沙滩地禁止沙滩车活动,禁行路线包括道路、行驶在河川区域、国有林及保安林内者,可处新台币1200元至30万元以下罚锾;在沙滩或近岸海域设置人为设施,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得按次处罚。
花莲县府指出,近期会装设监视器并驻点稽查,经发现沙滩车活动即依法查处。
花莲县沙滩车协会理事长黄鸿达今天接受中央社采访指出,花莲沙滩车业者共24家,花莲新城乡海岸线长且腹地大,相较安全,是最多业者进驻的区域,共有17家。
黄鸿达说,业者一直都有与县府沟通,希望设立专区,方便管理也提供业者营运空间,减少环境干扰,看到新闻才知道即日起禁止花莲境内沙滩禁止沙滩车活动,感到错愕。
黄鸿达说,沙滩车活动采预约制,正值暑假旺季,游客很多,县府仓促禁止沙滩地活动,等同断了业者生计,县府不应忽略沙滩车对地方观光的效益,将持续陈情,希望先暂缓禁令,朝向规划专区讨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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