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今表示,考量近期国内COVID-19疫情下降,经评估整体情趋势、病毒变异株情形、机构开检阳性率及整体防疫量能,自明天起,医院、诊所、一般护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机构持续列为应佩戴口罩场所,其余医疗(事)机构调整为民众建议佩戴口罩场所。

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于以下指定场所之室内空间应依规定全程戴口罩:

(一)医院、诊所及一般护理之家。

(二)老人福利机构:长期照护机构、安养机构、其他老人福利机构。

得于上列指定场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饮食、拍照、不适合或无法戴口罩之检查、治疗或活动。另医院之教学研究或行政单位办公处所内是否需佩戴口罩由医院自行规定。

区安全。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议要戴口罩:

(一)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

(二)年长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时。

(三)人潮聚集且无法保持适当距离或通风不良之场合。

(四)与年长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种疫苗者)密切接触时。

(五)出入医事机构(药局、医事检验所、医事放射所、物理治疗所、职能治疗所、助产机构、精神复健机构、居家护理机构、居家呼吸照护所及精神护理之家)及其他医疗机构(捐血中心、病理机构)等高感染风险场所时。

三、其余室内场所、室内空间,由民众自主决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为通案性规定,相关细节得另依主管机关规定办理。

疾管署强调,口罩规定松绑,民众生活回归常态仍应持续落实肥皂勤洗手、咳嗽礼节等个人卫生好习惯;并吁请未接种满3剂COVID-19疫苗的民众,尽速完成接种,保护自身及亲友健康,共同维护国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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