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处今发新闻稿宣示,为遏止新违建产生,目前违建处理政策是针对2015年以后查报的新违建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违建,均以专案列管优先执行拆除。
建管处表示,今天执行强制拆除的永公路违建,2021年1月及2022年6月查报在案,共计三处,分别为1楼前新增10平方米、2楼阳台违建及加盖2楼屋顶铁皮屋一层98平方米,属于2015年以后查报的新违建,且属于民众向监察院检举列管的专案,依北市现行违建处理政策,应优先执行拆除。
建管处说,在疏导违建所有人自行改善期间,违建所有人多次提出违建认定及拆除争议,均经北市违建争议处理委员会审议,并建议维持原拆除处分,审酌实际情形给予自行改善期限至2023年7月11日,但违建所有人仅于2023年7月12日拆除2楼阳台违建,并提出拆除计划切结于8月14日前将剩余二处违建拆除完毕,但届期仍未拆除,建管处今才会同警力至现场强制拆除。
建管处透露,违建所有人为里长,诉求阳明山限建,家中人口增加居住空间不足,才会增建,实不得已。但基于为政策锁定的新增违建,一定要拆除,这两天视屋主自拆状况,再确定何时再度强制拆除。
建管处喊话,违建人应尽速配合拆除,改善完成后不容有复建情形,如经查证将绝不宽贷并依法执行强制拆除,请市民切勿心存侥幸恣意搭盖违建,以免造成财产损失以维护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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