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建管处今发布新闻稿表示,该项试办计划申请资格,须符合申请建物区分所有权人比例达75%以上,由管理委员会或管理负责人填具相关申请文件,向都发局提出申请。试办期间溯自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案最高补助鉴定费上限为新台币145万元。

建管处表示,考量疑似海砂屋恐有影响结构安全之虞,针对申请符合适用资格的社区,市府将会同三大公会至建筑物现场初步勘查,再提送海砂屋审查委员会确认是否须办理海砂屋鉴定,若符合需进行鉴定条件,申请人得自行委托都发局认可公告20家鉴定机关(构)办理鉴定,再由都发局拨付鉴定费用予鉴定机构或申请人。

建管处长虞积学表示,如鉴定结果属「台北市高氯离子建筑物善后处理自治条例」规定的海砂屋,将依法进行公告列管并限期停止使用,另同时享有放宽容积奖励30%、减免房屋税捐及拆除补助费每户新台币20万元,协助住户尽早远离有安全疑虑的建物并推动更新重建。

试办计划及相关申请书表可至建管处官网,海砂屋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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