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酸:选举推动改革
今天审查开始前,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要求,今天应先进行询答,再进入审查,后续召委邱泰源裁示休息5分钟讨论议程,林为洲与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吴玉琴等人讨论过后,邱泰源宣布先进行广泛讨论,再进入逐条审查环节。
「选举万岁!」广泛讨论过程中,林为洲与蓝委温玉霞批评,最低工资法草案送入行政院一年半后,才送进立法院审查,送进立院的版本跟最初的版本也差异不大,徒劳一年半拖到选举前才处理,林为洲酸「选举是推动改革的推手」。
逐条审查结果,行政院版本共计19条条文,仅8条照案通过,其余全数保留,送朝野协商。通过的条文均非关键内容,且多是各界有高度共识的条文,例如法案名称、法案主管机关、设立最低工资审议会、施行日期等。
参采指标吵不完
逐条审查过程中争论最久的部分,在于最低工资调整应参采哪些指标。行政院版仅将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列为「应参采」指标,而其他指标像是经济发展状况、家庭收支状况等,都列为「得参采」指标。
讨论过程中,立委对于CPI年增率当成「应参采」指标有共识,但是否纳入家庭收支状况、基本生活水准等,则未有共识。林为洲就呼吁,最低工资审议要多参采一些指标,才足以综合考量。
另外,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则认为,应明订最低工资的调幅,不得低于CPI年增率,才能保障劳工基本购买力。
「得参采」指标部分,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则提出,扶养比与房租年增率也应该是参采指标。
对于立委意见,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回应,「应参采」指标部分列入CPI年增率是各界都有共识,其他指标都会综合处理,也有研究小组可以提前进行研究、提出建议给审议会。黄维琛也说,住宿成本原本就包含在CPI年增率当中。
此部分条文因缺乏共识,邱泰源裁示保留。
仅8条文照案通过
除了采参指标以外,立法目的是否包含「劳资和谐」、最低工资的定义要明订还是比照劳基法、最低工资审议会及研究小组成员组成,还有行政院能否退回最低工资审议会决议等条文,也都因无法取得共识,邱泰源均裁示保留,送朝野协商。在行政院版本共19条条文当中,只有8条照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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