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表示,过往学校处理师生管教事件,首重辅导先行、沟通理解,可迅速解决相关争端,也能弥补亲师的教养观点落差。然而,2020年「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及资遣办法」(解聘办法)施行后,在主管机关指导下,投诉案件几乎无分轻重大小,均被要求以「停聘解聘不续聘」调查程序处理,进行类司法查调。启动调查后学校不敢善用亲师沟通、对话机制,只能等待调查结果,忽略教育过程中亲师「沟通合作」、「教养对话」的重要性,几乎已卸除学校教育基本功能。
全教总认为,解聘办法立法意旨是处理学校接获检举或知悉教师疑似有「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情形者,所规范之程序规定,应是明显教师涉有「停解聘」程度的违法情事,才有启动之必要,而非不分严重程度,有投诉就进行。
全教总也指出,目前解聘办法尚在教育部修法程序中,近日国教署已在进行校园事件会议(下称校事会议)调查员及辅导员人才库人员培训,但相关行政程序、组成机制全教总也认为争议过大,将严重戕害中小学教育。
全教总表示,教育部拟将校事会议调查小组之调查员全部外聘,规定至少延聘一位法律背景之专家学者,更要由主管机关指定校事会议调查员人数2倍名单,要求学校仅能于此名单内聘任。全教总批评,「调查员人才库」都是经过教育部培训过的人员,却只能由主管机关再指定名单限制运用,「难道是教育部所培训的人才可用有限?」而且如此之修法方向,将使中小学教育现场陷于「办案」重过于「办学」之泥淖之中。
全教总强调,处理疑似不适任教师,应考量比例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不应造就鼓励滥诉之困境,让学校陷于穷忙。全教总也要求,教育部应收回解聘办法修正草案之内容,学校校事会议职权应回归合理性,不应无限上纲,调查小组之组成与延聘应从教育的专业角度调正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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