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表示,新修的《教师法》自2020年实施以来,在主管机关要求下,不适任教师的检举案件不分轻重,都要进行类司法调查,近日教育部更在法规未完成修订前,宣称新法规明年2月上路,且未待法规公告,直接先培训近千人次的调查员,还要指定特定调查人员,要求学校从中聘请。
全教总强调,现行校园投诉案的处理,已造成学校及教师困扰,教育部应检讨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
全教总提出4大诉求,首先是疑似不适任教师调查程序应分流处理。全教总说明,目前中小学疑似不适任教师,按投诉的行为类型依性平、霸凌、不当管教或违法处罚学生问题分轨处理,但师对生霸凌行为,与不当管教或违法处罚学生行为,有高度重叠性,分案处理耗费资源且易误判。全教总建议,应将疑似「师对生霸凌事件」的调查,应移至校事会议调查,由「教师解聘办法」受理与调查,且学校处理程序中不再置入「申复」程序,倘检举人认为权益受损,可循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再者,全教总呼吁,校园投诉案应依情节分流处理。全教总指出,2020年「教师解聘办法」施行后,校园投诉案件几乎无分情节轻重,均采类司法调查,忙死基层学校也无助于解决教育问题。因此,建议校园检举案件,教师明显未达「停解聘」程度者,应有调查前的调解制度,而涉有「教师成绩考核」惩处情形者,由校事会议做初步认定,交由学校自行调查依相关办法议处;事涉「停解聘」程度者,才筹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第三,全教总认为,校事会议的调查小组不应全部外聘,应保有校内人员参与调查。全教总强调,教师的「不适任行为」事实调查,应考量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安排、教学情境脉络,以及师生互动关系等特殊性,做事实认定。将校事会议调查小组改成全部外聘,将使学校陷于「办案」重过于「办学」的泥淖。
最后,全教总反对行政权干预调查组成,外聘调查员应由校事会议推荐。全教总说明,教育部培训调查员,又要由主管机关推举2倍调查员人数,供学校聘任,培训、延聘大权一把抓,是行政权干预调查组成。
全教总也提到,应赋予家长管教责任与义务,让学校有足够辅导管教配套措施,且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应捍卫教育专业,让教育人员回归教学本务。
教育部由国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代表接受陈情,古明哲称,近期修法方向会朝简化流程及分流处理进行,被投诉的情节如果明显未达要解聘的情况,就由学校派员处理,减轻学校行政负担。
至于调查人员部分,古明哲表示,调查小组人才库约80%是教师,没有减少教育人员的参与,另也有引进医师、社工师、法律等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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