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最低工资法》,将最低工资审议提升到法律位阶,法案重点包含明订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为应参采指标,且建立跨领域研究小组先行评估机制,并规定违反最低工资的企业,可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并得依事业规模、违反人数或违反情节,加重罚锾至150万元。
不过,有劳团批评,《最低工资法》并未明订每年调整底线,质疑是「废法」。
许铭春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会前接受媒体采访。针对外界对《最低工资法》的批评,许铭春表示,此法可让最低工资审议制度更加健全,且明确相关的审议的指标,相较于现行的基本工资审议办法,法律位阶也提升,未来最低工资的审议能够更稳定,而且每年定期检讨,对劳工的保障更完善。
许铭春强调,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已明订是最低工资审议的「应参采」指标,但在法律规范里面,是否要硬性规定调幅不得低于某个指标,各国的最低工资法均无此规定,且会使得最低工资的调整缺乏弹性,因此没有纳入此规定。
许铭春也提到,近年基本工资审议,都是将CPI年增率全数反映,都没有低于CPI年增率。
此外,先前劳动部预计,要在12月上旬召开专家学者会议,讨论是否开放旅宿业移工,但至今仍未召开。对此,许铭春说,昨天劳动力发展署有跟交通部观光署联系,目前观光署的政策评估补充资料正在准备当中,会等收到观光署的补充资料之后,将观光署的评估资料,以及劳动部自行制作的性别、族群就业影响评估资料,提供给专家学者进行讨论。
至于何时可和印度签署引进移工的合作备忘录(MOU),许铭春回应,台印双方还在联系签署的时间,是否会拖过今年,则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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