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指控,政府部门互踢皮球,询问各部会是否知情、如何协助解决,至今却无法得到具体回应,交通部认为他们是负责整体电动运具但电池是经济部,经济部则认为涉及交通安全是交通部的责任,消保处认为这是技术的问题业者有相关赔偿。

邱显智也指出,睿能公司的电池服务合约,第九条规定了一个他觉得非常夸张的免责条款,明文约定,除非法律不允许否则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这对于后来所发生的电池瑕疵问题,就可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目前政府对电池服务这种新型态的定型化契约,也没有按《消费者保护法》第17条授权,去制定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去进行规制,目前法院的实务见解,也没就服务契约第九条的这个解释有任何的见解,简单讲就是,Gogoro对电池服务品质和稳定性不负有保证的责任,但最大的问题就是电池品质直接影响马达能否顺利运作。

交通零死亡愿景召集人林柏勋说明样态,包含行驶途中电动车突然失去动力,刚换电池后重启发动却电量归零,车主只能靠自救,目前已高达522笔回报,灾情遍及新北、桃园、高雄都有,他认为,车主每次换电都像在赌博,赌的是生命,车主期待这次事件能被积极回应、处理,也希望所有使用Gogoro车体的机车公司,都要设立单一窗口及足够的客服量能解决问题。

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赵晋纬表示,电动机车约70万辆,Gogoro体系占9成,约63万辆,Gogoro电池有1至3代,现在出包点是在1代、2代比较早期的电池有灾情,根据业者回报,有问题的电池约8万颗,与Gogoro同体系还有包含宏佳腾、山叶、台铃共4家业者,由于设计上有共同性,交通部去年底就有依照「汽车安全性调查召回改正及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调查,上周进行法规相关讨论,决议要求睿能公司在内的4业者一并检视车辆设计是否存在瑕疵后,并在2周内、也就是1/19前提出「车子本身的」车辆召回改正计划,目前观察到有某些区间生产的车子有问题。

行政院消保处副处长陈星宏直言,《消保法》第七条规定,任何的商品或服务有造成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财产的损害,企业经营者不论其有无过失都应该要负相当的赔偿责任,更何况该商品本身是由业者提供的,商品所造成的原因是因为业者所出售的相关机车所造成的,当然要由企业经营者负相关的一些该有的赔偿责任。

陈星宏也说明,商品本身提供的公司,相关契约内容条款,很明显有问题,「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新动力民事排除或免除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意思就是说,他们不负担相关的责任,这样的定型化契约条款,按《消保法》第12条规定,这是一个无效的条款,有写等于是没写,相关该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我想企业经营者则无旁贷。

经济部商业发展署商业环境组科长曾芷筠表示,站在消费者权益,要去讨论电池品质技术问题,会依照行政院消保处指示进行内部分工,因Gogoro电池充电站是经济部能源署在主管,但电池制造是产业发展署,买卖则是商业发展署,回去会再与消保处做细致的讨论,看如何做出Gogoro断电导致权利受损。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左)、交通零死亡愿景召集人林柏勋(右)。陈怡文摄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左)、交通零死亡愿景召集人林柏勋(右)。陈怡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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