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中写道,根据高速公路局提供之民调,约有七成民众不知道大型重机得合法使用高速公路已经具备相关法规。显见高公局并未积极宣导相关法令,也并未规划任何大型重机行驶高速公路试办或开放计划,不只行政怠惰,更是恶意侵害大型重机使用者的权利。

台湾为法治国家,然而却在有法律条文三读通过超过十年并未实施,实为民主社会的笑话,也是国家权力失衡的象征,具备大型重机驾驶执照的国民已经突破50万人,高公局变相禁止大型重机使用者法定的权利,不只侵害人权,更是造成实质的社会排除,也严重打击国内大型重机相关产业。

因此本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应针对大型重机行驶高速公路提出进度表。进度表内容应包含:一、明确的开放或者试办时程。二、具体的检核或试办通过标准。三、大型重机收费标准以及收费系统规画进度。四、进度表内应包含高公局管辖之所有国道高速公路之开放进度。五、高公局不得无限期拖延开放进度。

11/26百辆重机赴交通部旁抗议现场。资料照片,陈怡文摄
11/26百辆重机赴交通部旁抗议现场。资料照片,陈怡文摄

交通部1/10回应,经本部高公局联系提议者,其主要诉求系请本部应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2条规定及立法院附带决议,尽速公告开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机车行驶高速公路之路段及时段。

为了解社会各界对于大型重机开放行驶高速公路之看法,以及评估大型重机开放行驶高速公路之可行性,本部积极办理民意调查、大型重机行驶快速公路行为检核,并强化驾驶训练与安全宣导。

相关作为分述如下:一、本部高公局106年及109年度委托运输学会办理2次大型重型机车行驶快速公路观察检核作业,邀集相关机关、用路人及大重机团体代表,以安全、秩序及行为指标检核国3甲、台64、台74及台88(第1次仅观察国3甲、台64)等快速公路。综合2次检核结果,大型重机综合绩效劣于小型车,且大型重机在秩序指标及行为指标方面,有恶化现象,尤其于「行车安全距离」与「行车安全间隔」之意识仍有不足。

二、为提升驾驶人行车安全意识,本部责请公路局检讨修订驾训班学科教材、驾驶人手册等素材,并强化监理考照及违规回训制度、驾驶训练与安全宣导。三、本部高公局于102年至112年期间已办理10次电话民意调查,惟调查结果均约有6成受访民众不赞成开放,显示多数民众仍不赞成大型重机行驶高速公路。

交通部强调,现阶段社会各界对于开放大型重机行驶高速公路尚无共识,故有赖大型重机骑士逐步改变民众对自身驾驶行为之观感,以强化各界对大型重机骑士礼让及守法印象,进而改变各界对该政策之认同,营造适宜推动开放条件,方能制定高速公路开放行驶大型重机进度表,爰本案暂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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