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表示,自2019年9/9发布实施散落物收费要点以来,虽于2021年12/10取消「处理时间未达30分钟,不收取费用」之规定,但2023年散落物件数仍逾4万件。为再加强提醒国道用路人装载货物务必捆扎牢固,本次再修订前揭要点,将收费对象扩大至占用路肩或边坡之散落物。

考量外路肩主要系提供有特殊状况之车辆暂停或救护车、警车、公务车于执行公务或救援时使用;另战备道之内路肩宽度较宽,爰订定宽度1公尺以上之外路肩及战备道内路肩比照车道收费,每30分钟3000元,宽度不足1公尺之外路肩及战备道以外之内路肩则不收费;另掉落于边坡之散落物虽未直接影响交通,然清理时须封闭路肩或车道,爰清理边坡散落物以交通维持所占用之车道(路肩)计费。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国道散落物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威胁甚大,更可能造成二次事故发生。用路人上路前务必检视载运的货物是否捆扎牢固,避免货物掉落导致后方车辆发生事故,影响行车安全与秩序。

高公局局长赵兴华举例,2024年1/15上午8时36分,国道北上336.2公里近仁德服务区磁砖散落,散落物处理时间上,中间车道14分钟、外车道143分钟、外路肩275分钟,现行收费计算,中间车道收3000元、外侧收取15000元,但外路肩0元,1/22起,中间、外侧仍是3000元、15000元,但外路肩为30000万元,等于处理费从18000元会变成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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