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说明,公司只要雇用1名员工,就属于就保及职保的强制投保单位,应于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参加就保及职保,并得自愿参加劳保,如果公司雇用员工达到5人或以上,则一定要申报员工参加劳保、就保及职保。
劳保局指出,雇主依规定为员工申报加保,员工发生保险事故时,可即时获得相关保险给付的保障,雇主也可以分摊职业灾害的补偿责任。
另外,劳保局也提醒,适用《劳基法》的公司,无论雇用多少员工,雇主都要依法为员工提缴劳工退休金。
劳保局进一步说明,雇主应于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加保,并提缴劳工退休金,如果雇用的员工是部分工时人员,务必要在加保、提缴申报表或申报系统上,勾选或注明「部分工时」,以利正确计收劳保、就保、职保的保险费及劳工退休金。
此外,若员工到、离职日,适逢春节假期,劳保局提供多元申报方式,方便公司依规定申报员工加、退保,以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
一、网路申报
投保单位可透过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申报员工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不因假日到、离职,影响员工的保险效力:
1.当日申报:假日亦可透过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申报员工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
2.提前预办:员工预定到职日起前10日内,可线上预办到职日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
3.追溯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线上申报追溯员工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
二、书面申报
投保单位如非劳保局网路申报单位,亦可于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填具加、退保(提、停缴)申报表,于表内注明「于○年○月○日到(离)职,逢例(休)假日,请受理○年○月○日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并检附员工到、离职证明文件寄送劳保局,同样可追溯员工于到、离职之例假日加、退保及提、停缴劳工退休金。
劳保局提醒,雇主切勿因工读生已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而误以为可不必参加劳、就、职保。投保单位如未依规定申报劳工加保及提缴劳工退休金,将有罚则,违法事项也会公布。此外,如果因没有帮劳工申报各项劳工保险,导致劳工因此受到损失,雇主要负责赔偿。
至于劳工部分,劳保局说,如要确认雇主有无投保及提缴劳工退休金,可透过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邮政金融卡、劳动保障卡、电洽或临柜办理等方式查询,掌握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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