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认为,自从2019年大幅修正教师法,已让台湾教育流于空转,加上《高级中等以下教师解聘不续聘廷聘及资遣办法》施行后在主管机关的指导之下,投诉案件几乎无分轻重大小,都要进入「廷聘解聘不续聘」的调查处理程序,「各种投诉只要冠上霸凌,就得再来一遍调查,『霸凌』成为教育热门语词,完全忽略教育过程的亲师『沟通合作』、『教养对话』的重要,几乎卸除学校基本教育功能。」

全教总指出,教育职场的教师都是经过国家师培机构严苛的教甄程序,有其扎实的职前训练及对职业的认知,因此没有教师会想自陷「不适任教师」的风险,「解聘办法立法意旨应是教师涉有『停解聘』程度的违法情事才有启动的必要,而非不分严重程度有投诉就进行调查,甚至就连『老师小孩有没有就读本校』这种明显与教学无关的投诉也要完成调查报告,完全无助解决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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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总强调「错误的政策比贪污更严重」,因此提出「政策法规修法应有整体思维,不因个案而修法」、「教育主管行政机关应展现承担当,勇于当学校的后盾」、「积极促进亲师合作,赋予家长管教责任与义务」等3点呼吁,重回亲师互信、沟通合作的光景,不要再让「仇师毁校」的政策牺牲孩子应有的教学品质。

一、政策法规修法应有整体思维,不应因个案而修法,更不要制造仇师氛围
全教总表示,处理不适任教师,纵有个别学校的处理未符法规或社会期待,但多数学校均兢兢业业依规定审议,绝对多数教师克尽职责,建议个案问题就回到个案处理,而非动辄又因此祭出新规定。目前研议中的草案,叠床架屋制造更繁琐的程序,将严重戕害中小学教育,引进过多非教育专业的外部人员介入校园事务,造成社会与广大的教师产生决裂性的信任危机,更会让学校教育继续崩裂,牺牲的将是学生的教育品质。

二、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应展现承担当,勇于当学校的后盾
全教总建议,全面检视现行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与流程,朝化繁为简的方式调整,以减轻学校负荷并确保儿少最佳利益。目前学校有许多投诉案件是属于投诉者主观的情绪问题,或是家长、学生误认为有违法不当的案件,而老师一旦被投诉,就要进入调查,要耗费心力搜集资料、准备答辩,然而,倘查无实据或无违法不当,那谁来回复老师应有的权益?因此,教育部、地方教育主管机关应展现该有的承担,捍卫教育专业,协助学校解决问题,让教育人员回归教学本务,将教师还给学生,才是学生教育之福。

三、积极促进亲师合作,赋予家长管教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完整的教育环境
全教总说明,学校、教育人员、家长均负有维护儿权、保障其学习权的责任,教育部应思考的是提供足够的辅导管教配套措施,让教师在第一时间就有学务或辅导人员可寻求协助,协助学生回到学习轨道,及要求家长克尽实施家庭教育之责,完善孩子成长照护。而非不断设置教师种种行为规范,绑住教师、困住学校,拖垮学校量能。唯有落实亲师彼此管教责任,并重建亲师互信、沟通,才是维护学生受教权与提升教育品质的根本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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