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迈入少子化社会,职场是否友善是双薪无后援家庭愿意生养子女的关键,民间团体多年来疾呼应有弹性育婴留停制度,让家长可以兼顾工作跟育儿,劳动部也将试办弹性育婴假,计划邀请公、私部门有意愿的雇主跟劳工参与,观察执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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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近日已经发函给各有意愿参与的公私部门单位,宣布弹性育婴假明天起试办至今年底,并公布最新弹性育婴假试办原则。
根据试办原则内容,试办单位提供受雇者申请弹性育婴假的期间,以不少于5日或7日为原则,但也可拟订较短日数,或以单日试办,而受雇者申请次数也以3次为原则,但试办单位若愿意拟订更多次 数,或以不限次数试办也可以。
为避免受雇者临时提出申请导致雇主人力调配困难,试办计划也订定受雇者应于5天前以书面向试办单位提出申请,但也可规定少于五天的期限。
另外,试办原则也提供参加诱因,包含试办单位参与试办计划除了原依法规定的原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险保险费免予缴纳外,试办成果也可作为参选经济部或劳动部各奖项中「营造友善职场工作环境」具体事迹。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目前已经有64家公、私部门单位参与,其中私部门较多约56家,有意愿参与的公私部门5月底前提出试办计划到劳动部都可参与试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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