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先前在未摘除性腺器官下要求变更性别由女变男遭拒而提出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5月底宣判尼莫胜诉后,他今天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变更性别登记,换发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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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莫一边填写资料,边说「昨晚太兴奋了,都没有睡」,自己现在是真正的男生,「不用再面对人家看到身分证的那种尴尬」,人生新篇章从此刻开始。他并感谢伴侣盟及律师一路上的协助。

「现在的自己才是最喜欢的... 这才是我想要的」,尼莫说,身体限制让他无法进行更多治疗,但希望能帮助其他像自己一样的人,不必为了换证而去做手术。

尼莫太太Mimi也说,看到尼莫身分证性别变更为「男性」,全身起了鸡皮疙瘩,「这40几年来,他心里的伤,别人很难体会」。

信义区户政事务所仅表示,他们依法办理尼莫换发身分证。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秘书长简至洁受访表示,尼莫熬过许多艰辛日子才走到今天,「有了这个新的身分证,每天都是礼物、都是新的开始」。

简至洁还说,希望政府不要让每个人都要透过诉讼才能取得他们的身分,「没有人需要经过这么长的磨难,才能取得一张符合自己的身分证」。

伴侣盟先前指出,尼莫从小就认知自己是男生,经过不少挣扎后,决定开始补充男性贺尔蒙。由于尼莫曾因其他疾病开过大刀,若再进行其他手术恐危及生命,因此尼莫无法符合现行变更性别登记须完成性器官拆除手术的条件。

尼莫在伴侣盟律师团协助下,2022年6月向信义区户政事务所申请变更性别登记,遭拒后再于同年7月提起诉愿后遭驳回,最后在同年12月提起行政诉讼。

历经22个月的行政争讼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5月底判尼莫胜诉,户政所对尼莫提出变更的申请,应作成性别登记变更为男性的行政处分。

尼莫案为跨性别者申请变性无手术证明兴讼第2例,第一例的小E申请性别由男变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小E胜诉,因户政单位未上诉,小E已成功变更性别登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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