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又新举出劳工常遇到的三大问题:

1.宣布停班停课后,若雇主要求我上班可以吗?有什么保障?

陈又新表示,台风天不属于国定假日,因此有营业需求的雇主,在确保劳工出勤安全的前提下,是可以要求劳工上班的,而且没有补假或加班费,但依据《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雇主「宜」给予劳工加给或交通协助。

2.若台风假不出勤,老板可以记旷职,或是事后要求从特休中扣假吗?

陈又新说,如果基于安全问题,从劳工的居住地到工作地点中间,所经过的任何地方宣布停止上班,劳工可以「选择不出勤」,雇主当然也不可以从特休扣假,「但是雇主可以不给付薪资喔!」只不过,一样依据《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宜」不扣薪。

他特别点出,有些人常会遇到雇主主张,不来上班要扣全勤奖金、解雇等不利劳工的处分,有些老板甚至会拐个弯,让你自己请假,或告知你会从特休扣,这其实都是违反《劳基法》,陈又新指出,劳动部规定,台风假不能以其他形式或假别替代,更何况特休本身在《劳基法》的定义里,就是劳工可自由安排特别休假日期。

3.台风假上班,可以不支薪换补休吗?

陈又新提醒,台风假并非「一般假日」,不能以假日上班补休的标准来用,若劳工有出勤,就归为「一般上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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