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为了协助各地方政府加强办理公设民营老人福利机构的服务品质,与各地方政府各别补助这些机构专业人员服务费30%及35%,而这个补助项目及基准,限于「全职」从事老人养护及长期照顾的人员。
检调查出,由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委托永和耕莘医院经营管理的「台北市至善老人安养护中心」,该中心主任周春珍为了提高雇用外籍劳工的人数,且符合照护人力与住民比例,指示行政组长高丽馨,将不知情的照顾人员充做人头,列入至善老人养护中心工作人员名册,再呈报到主管机关社会局。
不仅如此,周春珍还涉嫌自2016年至2019年间,将并非「全职」从事老人养护照护的照顾服务员,登记为全职人员,再向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台北市社会局申请「长照服务发展基金政策性奖助经费」,总计4年共诈领60万5475元。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周春珍与高麗馨,共同涉犯伪造文书罪,周女诈领补助款的部分又另涉犯诈欺取财罪,今天将2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