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不满警方回复将影片po网引起热议,有网友抨击警方「包庇」、但也有网友认为,行车记录器确实没有录到该车左转画面,「如果有装后行车记录器对方就逃不掉了!」警方则强调,确实没有该车违规左转的具体事证,但若李女再针对其他涉违规项目提出检举,警方会再重新检视影片内容及相关迹证来判定。

这起事件发生在8月21日下午1时许,根据李女行车记录器画面显示,当时她的车子行经台中市西屯区经贸路、经贸五路口,路口号志是直行、右转绿灯,前方一辆白色自小客车突然从外车道切入内车道,李女车子差点撞到,她猛按喇叭,后来有惊无险闪过闪过、通过路口。

警方回复对于李女的检举违规不予举发。翻摄《爆怨公社》
警方回复对于李女的检举违规不予举发。翻摄《爆怨公社》

李女事后PO网表示:「我真很想知道,到底是我们人民对于交通知识太浅薄,还是员警对于违规的定义有误?原来这种违规我只能检举一个未打方向灯?到底是要害死多少人才甘愿?」

当时怀胎约8周的李女还PO表示,当时虽未撞到对方的车,但受到惊吓的她事后就医安胎,《壹苹新闻网》透过FB与李女对话,她表示:「没有撞击,但当下是真的吓死,后来肚子越来越不舒服,就直接回原本妇产科挂急诊,医生帮我开了安胎药!」

李女接受《壹苹》电访表示,当时她有透过车子后照镜看到该车左转,可惜车子没有后行车记录器,无法作为证据,她考虑再装后行车记录器。

李女的车子与白车已经相当靠近。翻摄《爆怨公社》
李女的车子与白车已经相当靠近。翻摄《爆怨公社》

李女PO网不到1小时即有上百人回应,有网友抨击:「警察是在包庇吗?」、「摆烂」、「遇到这种三宝撞到算你倒楣」,但也有网友认为,「假如你有后照记录器完整录到白车左转(或回转)的完整过程的话,检举事证才算完整⋯⋯员警的意思是,因为影像不完整,所以白车有可能只是偏离车道,不一定就是左转」

李女回应,「最后只能检举未打方向灯,我真心觉得这垃圾运气好,被我闪过,后来去备案,警察说没碰撞不行,但后来证明我是可以备案的,因为我后续挂急诊安胎,但我当下在警局还是受了不少白眼跟争议,最后我想说检举就好,懒得再去警局跑一趟被当猴子看,结果居然不能成立!」

李女车子有惊无险地通过路口,未与白车相撞。翻摄《爆怨公社》
李女车子有惊无险地通过路口,未与白车相撞。翻摄《爆怨公社》

另有网友认为,「因为你检举的是左转弯没有驶入正确车道,但你的影片不能证明该车有完成左弯动作……我也遇过这种,从左转弯车道硬插进来直行车道,但没完整过程,就没办法举发」、「赶快去升级前后镜头!!本就是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没证据警方是要怎么开单??仅有前镜头对方是不是到时也是去监理站申诉还顺便申诉员警乱开单!他到时申诉说我只是切换车道太紧张方向盘多打点?话是在人说的啊!」

警方则表示,李女检举该车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1项第4款:「左转未先驶入内车道」,可处罚锾600元至1800元,但从她提供的行车记录器画面,确实未有该车左转的画面,除非能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车有左转、否则的确无法依该条文开罚。

至于是否涉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1项第2款「未依规标线行驶」(罚600元至1800元)、第42条「未打方向灯」(罚1200元至3600元),警方必须再检视行车记录器等相关迹证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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