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嫌犯蔡姓男子(38岁)与被害小吃店的负责人黄姓男子(42岁)相互之间有认识,蔡男昨晚在前镇区与朋友喝酒,酒后想到黄男在共同的朋友圈中,指称蔡男欠黄男10多万元,他因此心生不满,找友人李姓男子(38岁)助阵,带了3把铝制球棒,搭计程车前往黄男位于自强三路的小吃店砸店。
警方表示,案发时小吃店未营业,蔡男双手各持1把铝棒,李男拿著1把铝棒,砸毁小吃店的摊架及大门玻璃,现场未造成人员受伤,之后蔡、李搭乘另辆计程车回到前镇区,继续饮酒。
辖区新兴分局自强路派出所接获民众报案,发现小吃店被砸店,主动联系负责人黄男到场协助调查,警方调阅监视器并访查目击者后,锁定蔡男及李男涉案,前往前镇区逮捕2人,并查获3把铝棒。
蔡男对警方表示,他未积欠黄男债务,但黄男却对其他朋友说蔡男欠黄10多万元,蔡男才约李男前往黄男经营的店面,砸毁摊架等物品泄愤。警方讯后将全案依毁损罪函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