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许英毫2020年9月18日在基隆家中吸食安非他命,21日出现毒瘾发作的疲惫、抑郁、麻木等生理现象,注意力减弱,却仍上班开著公车上路,当晚8时许行经内湖路一段时,竟在驾驶座上昏睡,公车失控冲上人行道,不仅撞毁24台车,还撞伤内湖分局一名郑姓警员,另有一名许姓男子(54岁)被撞送医不治。
法官勘验事发时公车内录影画面,影片显示许男恍神后,公车撞到东西剧烈晃动,车上一名女乘客连声尖叫,但许男几乎毫无反应,长达16秒后才慢悠悠地解开安全带,大喊一声「系啊!」(台语「死了」),然后起身走来走去说:「车门打不开!赶快叫救护车!赶快叫救护车!」
勘验肇事影片全身颤抖
勘验影片时,许男在法庭里全身颤抖不止,公诉检察官指出许男若是疲劳驾驶打瞌睡,应在车子撞到东西后马上惊醒,而不是隔了16秒才回神喊「系啊!」显然因为毒品反应导致不能安全驾驶。
此案一审认定许男吸毒数日后恍神酿祸,依毒驾致人于死罪判刑4年6月,上诉高院后,合议庭认为许男有多次施用非他命经验,明知施用后的禁断期间会极度疲惫、抑郁、疲乏、麻木,却仍驾驶公车造成路人死亡,案发后还辩称公司排班不当、疲劳驾驶,而且没有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日前加码改判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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