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读者问: 我先前开车经过没有交通号志的路口,1名老妇突然骑车冲出来撞上我的车,老妇受伤骨折送医,我没受伤、只有车损,最后交通事故鉴定,对方有90%过失,我只有10%,没想到对方告我过失伤害,还狮子大开口跟我要40万元,请问我会有罪吗?如果不跟对方和解,法官也会判赔这么多赔偿金吗?我虽然没受伤,但车上的家人因为车祸受惊吓,可以跟对方求偿吗?

律师黄健诚。黄健诚提供
律师黄健诚。黄健诚提供

律师黄健诚答: 通常民众遇到车祸案件的时候,大多会请求民事的侵权责任损害赔偿,或是提出刑事过失伤害罪的告诉。这边首先要向读者说明的是,法院在审理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时,确实会按过失比例衡量双方应负赔偿责任之多寡,但就刑事过失伤害部分,检察官或法官只要认定有过失,无论双方之过失比例,通常都会认定成立过失伤害罪。

再者,检察官或法官在侦查或审理此类刑事过失伤害案件前,通常会先晓谕双方是否有调解或和解的意愿,若是双方不愿意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立,检察官或法官才会进一步视情形提起公诉、谕知不起诉处分,或进入审理程序。

读者可能构成过失伤害罪

自读者的情况,因对方过失比例远高出读者,且读者又有车损,该车损部分也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故检察官或法官有较高机率可能会促使双方调解或和解,若双方对于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再由对方撤回刑事告诉;若对方仍不愿意和解,在检察官起诉后,对方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外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法院会审酌对方受损害的内容,并衡酌双方过失比例后,再为判决。

因此,倘双方未为和解,对方也未撤回告诉之情况下,刑事法院仍可能判决读者触犯过失伤害罪,然就民事侵权责任损害赔偿部分,法院会审酌对方受损害的内容及双方过失比例,以衡量40万元是否过高。

至于读者另问到的,车内家属能否向对方请求赔偿受到惊吓的精神慰抚金部分,诉讼上必须提出家属受有多少损害的证明(如:身心科诊断证明等),并且该证据资料要能证明家属受有精神上的损害,与对方冲撞车辆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才有办法就此部分向对方请求赔偿。(记者郭芷余/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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