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出,绰号「玉米」的邱姓男子于2021年3月6日凌晨1时许,驾车搭载被害少女、少女前男友及另名友人,一行4人前往谷关、丰原区公老坪等处夜游,凌晨4时许再载他们返回邱男的住处休息,不料,邱男陪同少女到1楼房间休息时,竟趁机将掺有不详药物的吸管,与少女饮料上的吸管调换,导致少女喝下饮料后头晕不适,遭邱男性侵得逞。

少女事后心情低落,又不敢向父母说,后来向父亲一名友人透露遭人性侵害,友人告知少女父亲,同年4月24日才由母亲陪同报案,并到医院验出处女膜有陈旧性裂伤。检察官依以药剂犯强制性交罪将邱男起诉。

邱男否认犯行,辩称未曾和被害少女发生性行为,处女膜陈旧性裂伤非他造成,且少女对于抵抗时衣服有无破损、有无失去意识或意识模糊、事发后是否搭乘邱男车辆离开等细节,前后指证不一,案发时也未呼救引起另2名同伴注意,充满疑点。邱男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还自愿接受检察官测谎。

被害少女惨遭邱男性侵得逞。示意图
被害少女惨遭邱男性侵得逞。示意图

不过,法官发现,邱男测谎时针对「你有没有跟她发生性行为?」等关键问题,均呈不实反应,且其中一名证人证称,曾接到邱男电话表示接获警员通知要去分局做笔录,证人问「怎么了」,邱男回称因为和被害人发生性行为。

法官并认为,被害人虽对过程细节指证不一,但指证遭邱男性侵等情事前后均一致,且被害人当时未呼救、事后不敢告知父母、第一时间未报案的原因很多,但不能代表她对邱男的指控不实。不过,法官认为邱男被控下药迷昏被害人的部分,罪证不足,改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将邱男判刑4年2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