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原告为护理师,2020年11月14日下午3时,原告因坐完月子,想调理身体,因此在其母亲带领下,到萧姓男子经营的推拿按摩工作室按摩,而该按摩室的按摩师为萧男及萧男女友。
当时萧男女友正在为客人按摩,原告遂由萧男按摩,而原告母亲也因有事,先行离开按摩店。
萧男利用推拿按摩的机会,要求原告脱下全身衣物,换上其所提供的按摩衣及宽松纸内裤,躺在工作室的按摩床上。
萧男开始对原告推拿、按摩后,竟萌生利用这样的机会而为猥亵之犯意,一再以要推开气结为由,反复用手搓揉、按压原告的鼠蹊部、耻骨及胸部等敏感部位,且于按摩过程中,数度刻意碰触原告的阴道口、肛门口及乳头。
过程中原告对于萧男逾矩行为一再出言制止,但仍多次被猥亵,事后因感觉受到屈辱,遂将此事告以其母亲及丈夫,还找萧男质问,并报警处理。
该案一审日前审结,该名男按摩师被依对受照护之人利用机会猥亵罪,且为累犯,判刑10个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