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雄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去年5月,被告李男走进超商,看到茶叶蛋锅内卤汁快要干掉,因此随手用自己的马克杯装热水,加入锅中,被店长发现后出面制止。

店家认为,因为不知道李男的马克杯是否干净,且正值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期间,基于食品安全卫生,只好将锅内60颗茶叶蛋全数报废,损失新台币600元;李男也当场向店家认错。

店家事后认为商誉受损,李男行为恐让消费者以后对茶叶蛋产生疑虑,不敢购买,因此连同茶叶蛋的600元,再另求偿100万元。

不过,法官认为,李男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未经遮掩倒水,与「千面人」事件中,暗中在罐装饮料注入毒物,再卖入市场不同,店家也当场制止,并将茶叶蛋销毁,并没有卖给消费者。

此外,在场客人也作证店家处置得宜,因此法官认为,并不会对店家产品、服务品质及评价产生质疑,没有损害商誉,判李男须赔偿店家600元,全案可上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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