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向记者提供多张照片,并表示,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他今(13)日上午再次看见,拿起手机拍完照片后,还特别上前摸摸看引擎盖,车辆是常温状态,足以证明宣传车已经占用身障车位已久。
读者质疑,车内没有挂身障者停车证,而且又是竞选宣传车,已经违反相关规定,难道都没有人发现问题?警方、公所人员等主管单位,难道因为对方是市长,所以无视或默许这个行为?对此感到不可思议。
警方表示,该车位为路外停车格,管辖权在主管机关,警方无法开罚。南投市公所则表示,得知消息之后已请司机驶离。
对此,市长宋怀琳表示,因为司机当时赶时间,一时不察才会停到身障车位,对于造成民众观感不佳,感到相当抱歉,也已经请司机下次多注意,避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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