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人员则告诉法官,有些餐厅反应foodpanda规定不得拒绝「顾客自取」,但不少常客原本都是来餐厅吃饭,得知可透过foodpanda订餐、自取而有折扣后,就不进来吃了,餐厅并没有因为foodpanda拓展新客源,还要被抽成,对商家来说弊多于利。
对此,富胖达的律师表示,公平会根本没调查「顾客自取」是否为合作商家带来新客源,就迳自认定而开罚,且foodpanda从未因为合作餐厅未遵守店内价而罚款,但对于愿意维持店内价格的餐厅,会提供较低抽成优惠,店内价措施是希望促使消费者透过平台购买餐点,这样消费者数量会增加,合作餐厅也会获得订单及品牌知名度提升等利益,创造消费者及餐厅双赢局面,没有限制竞争之虞。
律师还指出,公平会先前决定开罚时,该会委员洪财隆出具不同意见书,认为公平会对富胖达的裁罚「是一个认事用法皆大有疑问的不当决定」、「处分理由既缺乏学理根据,更无具体资料佐证,充满臆测语言」。双方表达意见后,法官谕知此案择期再开庭。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莲池潭风帆翻覆!国家级教练、9岁童双双溺毙 检方调查结果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