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向法官表示,去年11月至12月间,在苗栗县三义乡的莱尔富超商车亭店购买2瓶「原萃铁观音」,后来返回云林县老家时将该发票留在家中,今年2月农历年间,其胞弟的妻子、即其弟媳何姓女子在家中整理发票并对奖,发现该张发票竟中了1000万元特别奖。

王男说,何女明知该发票为他所有,却辩称是他已给发票送给她,并前往兑奖,扣税后实拿796万元,事后他委请律师以存证信函向何女催讨该笔奖金,但何女仅将其中200万元汇给他,不愿返还其余的596万元,于是依民法不当得利等相关规定,对何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596万元。

发票开出千万大奖的莱尔富苗栗三义车亭店。翻摄Google商家
发票开出千万大奖的莱尔富苗栗三义车亭店。翻摄Google商家

何女则抗辩说,在该张发票对奖之前,王男从未表示发票遗失,今年2月她在家中对发票时,当场表示中奖,当时王男也在场,却未表示「这是我的发票」、「这是我请被告对奖的发票」,后来丈夫基于家庭和谐,才同意汇款200万元给王男。

何女还说,平时很多亲戚都会将发票送给她对奖,王男虽提出手机行车路线、ETC路线查询等资料证明有到休息站,但不能证明该发票在超商购物消费凭证,就算是,王男也已将发票送她,无权要求她返还奖金。

莱尔富苗栗三义车亭店。翻摄脸书
莱尔富苗栗三义车亭店。翻摄脸书

法官审理时,根据王男提出的ETC通行纪录及Google map时间轴轨迹,证实该张发票确实是他在苗栗县三义乡的莱尔富超商车亭店购物所得,也无证据显示王男已将发票赠与何女。另外,王男与胞弟、弟媳及其他亲人于对中大奖曾在家召开家族会议,讨论奖金如何分配,并录影存证,当时王男胞弟及何女同意奖金一人一半;王男胞弟说,哥哥原本同意,但后来反悔。

法官认为,两造对于该发票的奖金,既已达成税后一人一半之合意,即有和解之效力,应受该合意之拘束;该发票税后奖金为796万元,一半为398万元,由于王男已拿到200万元,何女应再给付王男19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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