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的父母将案发过程贴网并指出,7月1日将女儿送托居家托育中心后,短短一周之内,就陆续发现孩子的耳朵、脸颊与额头出现瘀青的伤痕,保母解释「应该是在地垫玩玩具撞到」,女婴父母对此说词无法接受,带著孩子去医院验伤并且报警提告。


相关新闻:屏东命案!男遭砍颈亡、妻儿被断指 警逮人惊凶嫌「肠外露」


女婴脸颊出现伤势。翻摄《记者爆料网》
女婴脸颊出现伤势。翻摄《记者爆料网》

台中地检署指出,冯姓保母领有台中市政府社会局核发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证书,以其住处提供在宅托育服务,却于7月9日在其住处客厅,因其受托之林姓幼童哭闹,徒手殴打林姓幼童之右脸颊及下背部,致林姓幼童受有右脸颊及下背部瘀青。

检察官经侦查后,认被告涉犯《刑法》「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嫌明确,提起公诉,并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之规定,请法院加重其刑。

台中市政府社会局强调,台中市有6处居托中心,检查保母的居家环境安全,辅导托育行为等。针对违反法令、危机或特殊个案,于事件发生1-4个月内加强访视,保护幼儿收托安全。

该案案发后,居托中心2次访视,并确认托育地已安装监视器,目前这名保母没有收托幼儿。此案社会局已调查完毕,但基于行政罚法一罪不两罚、刑法先于行政法的原则,尚须待司法判决出来后,社会局会再依儿少权法重新评估,若保母确有违法,最重可能废止保母登记证并公告姓名。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

壹苹娱乐粉专

壹苹新闻网粉专

壹苹 LINE 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