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者在脸书「爆料公社」发文说,国三北上,恶意逼车、下车叫嚣,并贴出他们在货车内,隔著车窗拍下叫嚣者的影片,叫嚣的白衣男子表情愤怒、语意不明,还强拉车门把意图开门,见车内车内两人不开门、不予理会,遂不甘心地走到货车前方插腰驻足数秒。

车内当事两人对话指叫嚣者「神经病」,并拍摄逼停他们的白色自小客货车车牌号码,当即决定拨打110报警,影片旋即结束。

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
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

网友留言表示,「先不管事发经过,在现在影片网上满天飞的年代,怎么还会有人 蠢到要逼车,下车蛤蛤蛤?」、「前因后果?拦车是不对,但事出必有因」、「没头没尾不予置评」、「为啥一堆人在那边前因后果?就已经规定不能恶意逼停了、何况是高速公路…」、「逼车24000,感谢您为国捐款!」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规定,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或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可处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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