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24日中午警方接获民众报案,指称东港大桥上的竞选旗帜遭破坏,不止被割破,有的还弄倒路边。警方忙到场检视,遭破坏的旗帜分别是县长候选人苏清泉、及县议员候选人郭再添2人的旗帜。因选举敏感时刻,担心是某一方支持民众所为?或被拿来选战操作?忙沿路调阅监视器比对过滤。
警方发现歹徒破坏旗帜时,是骑著脚踏车到场所为,循线找到东港地区涉重嫌的苏男。警方侦讯时,苏男供称,竞选旗帜插满东港大桥有碍观瞻,因此心生不满持削铅笔小刀将苏的13面布条、及郭的23面旗帜胶带割破毁损;犯案后已将削铅笔小刀丢入东港溪。
东港警分局长张世儒呼吁,破坏候选人的选举看板、旗帜、布条等行为,触犯刑法第354条毁损罪外;如妨害候选人竞选,更可能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第98条,这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刑期,提醒民众小动作可能被判不轻的刑责,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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