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向法官表示,她与许姓男子结婚11年,育有1名8岁儿子,许男从2020年初起经常夜不返家,对她态度冷淡、终日无语,原本以为他工作压力大,后来发现丈夫长期流连台中各大酒店、女子伴游会馆及夜总会等,是各大声色场所的「VVVIP」,甚至常将陪酒小姐带出场,害她罹患焦虑、躁郁及恐慌等负面情绪压力症状。

王女还说,后来还有不明身分的A女不断以IG、脸书等社群软体,传讯给她,自称是丈夫的情人,甚至公开张贴与丈夫的亲密照,包括2人出游牵手、搂抱,A女子穿内裤将裸露大腿放在丈夫腿上、丈夫帮她按摩脚掌等照片。

A女还留言挑衅「看来你还是管不住你老公」,以「宣示主权、外妾扶正」。王女认为丈夫行为实已悖离夫妻间忠诚义务,对他提告求偿25万元。

许男则抗辩,王女指他流连台中各大声色场所,但并未提出时间、地点等证据,单方陈述不足采信;王女提出他与A女的亲密照,照片中A女穿长裤,并非「仅穿内裤」、「裸露大腿」,显见王女过度夸饰、扭曲;此外,王女心理疾病系因遗传及原生家庭所致,与他无关。

王女说,丈夫是酒店等声色场所VVVIP,常带酒店小姐出场。示意图
王女说,丈夫是酒店等声色场所VVVIP,常带酒店小姐出场。示意图

许男还说,台湾社会商业习惯难免有应酬需要,他承认偶有进出酒店,但否认是八大场所之常客「VVVIP」,也没有将欢场女子带出场,只是曾向A女诉说相关苦楚,并与A 女出游散心,属社会上正常社交行为,并未与对方在外过夜等情形。

法官检视王女提出的照片,发现有许男枕眠于A女大腿、为她脚底按摩、两人搭肩互相依偎牵手及贴胸等照片,认定两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来界限,许男已侵害王女基于配偶及婚姻关系之身分法益,但王女未能举证许男长期流连声色场所、将欢场女子带出场。

法官审酌王女是全职家庭主妇,许男在公司担任业务经理、月收入8万元等情状,判决许男应赔偿王女1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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