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朱姓男子2011年间与妻子、继子住在新北市,继子的女友当时借住在家中,同年6月30日凌晨下班后返家,朱男竟利用妻子及继子不在家之际,将右手手指其阴道中,再将她压在床上亲吻、抚摸其胸部得逞,被法院判刑3年4月定谳。
朱男未到案执行,2013年3月遭新北地检署发布通缉,不料,竟在发布通缉前几天,取得胞兄的身分证,以胞兄名义填写护照申请书,再将身分证、申请书及自己的照片,交由不知情的旅行社人员,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成功申请到护照。
朱男持冒领的假护照,从2013年3月18日至2017年7月9日间,顺利骗过负责查验护照的移民署人员,成功出入国门多达29次。
直到今年5月,朱男在台中市酒驾被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查获,再度冒用胞兄名义,经警方比对指纹发现他的身分,报请检方侦办揪出其犯行。
台中地院法官批朱男视国家边境管制于无物,严重侵害国家对国民出国管制之法益,但考量他坦承犯行、态度尚佳,冒领护照犯行依伪造文书判刑6月,持假护照出国29次,每次均依《入出国及移民法》判刑3月,均可易科罚金,应执行2年徒刑、可易科罚金72万元。得上诉。